• 按:这是阿甲教父历史通识课,第二季,拉丁传统第八课: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争,讲稿由阿甲整理。

若要引用本文,袁永甲,《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与恩典》,教会历史第二季之拉丁传统第八课(伦敦:光从东方来,2025年09月19日),本网页网址,引用日期。也请参考版权申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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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丁教父 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争,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与恩典

今天是9月19日,北京时间晚上8点。我们现在进行的是“光从东方来”系列讲座。“光从东方来”是以学术讲座来介绍东方教会的传统。本平台是公益性质,因此平台之下的所有讲座都是免费的。本平台能够提供给大家的内容,是关于东方教会的传统。我们希望,如果上帝允许,未来能涵盖关于东正教、叙利亚教会、亚美尼亚教会等东方教会的历史、神学、礼仪各方面的内容。

首先有一个最基础的介绍。这便是我们现在要提供的一个系列讲座的内容之一。关于教会历史,我已讲过东正教的历史。该讲座主要参考西方维尔主教的著作,是一个比较概览性的介绍。今天的讲座是我个人组织的一个课程。第一季已经讲完,今天是第二季。第二季已经讲完了希腊教父的希腊传统部分,内容大约涵盖三世纪到五世纪。今天我们要讲的是……

今天是关于拉丁教父传统中奥古斯丁的第八次课,同时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讲授奥古斯丁。在拉丁传统中,奥古斯丁是一位特殊的人物。此前我们已讨论过数位教父,而今天的内容或许是其中最富争议性的一节。与大家可能已经购得的中文翻译著作不同,我们在此将从东方教会(如东正教或叙利亚教会)的视角,来审视奥古斯丁与佩拉丘之间的争论究竟如何。

由于时间有限,我将不再复述奥古斯丁的生平,我们主要侧重于奥古斯丁与佩拉丘之争的大致历史过程。当然,国内出版的一些书籍,例如《恩典与自由意志》,其序言中已有很好的介绍,因此这并非我需要详细讲解的内容。我们要讲解的,是深入探讨近二十年来的相关研究,并与研究这些一手材料的学者们一同探讨。我能够提供的是一个东正教或东方教会的视角,以审视恩典与自由意志的问题。关于其生平,我已在第五讲和第六讲中讲述过。

此处我们不再复述,仅简要讲解他与佩拉丘是如何引发这场冲突的。佩拉丘是当时一位非常有声望的神职人员,其后,他的观点在迦太基引发了争议。其具体观点大致是:人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救恩。这一观点当然受到了奥古斯丁的竭力反驳。由于他的这种观点在教会内传播并造成了混乱,奥古斯丁于是便开始写作。这场争论从公元411年左右开始,至430年结束,大约持续了二十年之久。这对于西方教会来说,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。

但我们需要知道,此事对于东正教或叙利亚教会而言,影响甚微。它对西方教会影响深远,但对东正教、叙利亚教会以及其他所有东方教会,其影响其实都没有那么深远。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看法。由于其观点与争论陷入胶着,因此在411年,他们便将非洲地区如迦太基等著名城市的主教们(因其属于罗马教皇的辖区)的情况呈报给当时的教皇。随后的418年,迦太基会议也正式谴责佩拉纠主义为异端教导。

431年,以弗所公会议重申了这项谴责。当时奥古斯丁论战的对手,其实不只是佩拉纠派。他早期的对手是摩尼教,因为他本人是从摩尼教徒转宗成为基督徒的。在他转宗为基督徒后,便可见其对摩尼教的驳斥。此后是多拉图派——当然我们今天不会细讲,其争论主要关乎教会论。再然后是佩拉纠派,其争论关乎自由意志和恩典。那么,在此我重申个人的观点。

我们整个新教的传统,即宗教改革后的传统,其实是在奥古斯丁和佩拉纠的争论中产生的一种基督教传统。并且,从东方教会的视角来看,这其实是一种相对极端的倾向,因为它采纳了奥古斯丁在与佩拉纠论战时的一些极端教导和倾向,所以造成了我们现今新教传统的这个现状。

关于恩典和自由意志的问题,在东方教会早期的灵修传统中,其实很好地被基督教的灵修传统所中和了。关于这一点,当我们在拉丁传统中讲到卡西安时,会有详细的介绍,即卡西安是如何看待恩典与自由意志之关系的。然而,这个争论在西方一直存在,并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时期的现象。

我们继续来看一下奥古斯丁之前的一些背景。在他之前有几位先驱,例如居普良、奥利金以及鲁菲努斯。这些人关于相关方面的论述,并未直接涉及自由意志与恩典的关系。首先,居普良曾论及婴儿洗礼的问题。他持有一个观点,认为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免他们自身的罪,而是为了赦免亚当的罪。也就是说,居普良倾向于认为,每一个出生的婴孩都继承了原罪。

都在某种意义上继承了亚当的罪,这便是非常重要且有名的原罪论。奥利金主义认为,肉体之所以必死,是因为灵魂先存的罪,这也是奥古斯丁之前当时的一种教导。奥利金认为灵魂是比肉体先存在的。至于Rufinus,他在当时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中或许不那么出名,但他翻译了大量著作,例如奥利金的作品,是一位非常早期的翻译家。

他是一位将希腊教父著作翻译成拉丁文的学者型人物。因此,他采用了一种不同的进路,因为他在翻译过程中对希腊教父的倾向有所了解。他采用了Sophilus和艾瑞纽的观点,即认为亚当和夏娃被创造时是孩子,状态是洁白无瑕、天真无邪的,只不过尚未达到完全的境界。这一观点的后期代表人物之一便是Diodorus。

另一位是克里索斯托(Chrysostom),我们翻译为金口约翰。在他一篇关于人被造的文章中,提出了一个基本观点,即每一个婴孩的出生,都相当于亚当被造的过程。婴孩之所以有心跳和气息,就像当初上帝用尘土造人,并将生命的气息吹入其中。这股气息,就如同当初上帝创造亚当时所赐予的一样。

在母腹的胚胎之中,并赋予其生命的气息,这便是金口约翰所持守的一种观念。当然,这一观点也明确地构成了对奥利金的反驳,其核心概念在于,肉体与灵魂是在同一时间被创造的。此外,还存在另一种观点,主张人的肉体死亡源于其天然属性。换言之,肉体的消亡是一种必然会发生的过程。此观念亦是一个非常典型的、来自于希腊教父的思想。由此可见,Raphaelus在此方面的论述,与希腊教父们的教导是非常契合的。

Raphaelus有一位名叫Kinesios的门徒,他可能在希腊教父们的一些教导上走得更远。这位Kinesios同时也是佩拉纠的门徒,稍后我们将看到他们的教导中出现了哪些错误。这便是他们的前期背景。而真正引发这场争论的便是Kinesios和佩拉纠这两个人物。Kinesios作为佩拉纠的弟子,最初提出了一个观点,即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罪。

也就是说,他们不认为婴儿有任何原罪。或者如普莲娜所言,他主张婴儿受洗是为了赦免亚当的罪。由此可见,这并非为了赦免他们自身的罪,因为他们自己尚未也无能力犯罪。那么所赦免的罪是什么呢?是亚当的罪。这是一种观点。因此,他们认为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罪,而是为了进入神的国度以及在基督里成圣。然而,这种观点在公元418年的迦太基会议上遭到谴责,其后在公元431年的以弗所会议上又被进一步谴责。

公元431年的会议也进一步谴责了此种观点。佩拉纠的观点是:人被造时即被赋予了自由意志,因此能够选择善恶、避免犯罪并维持天然的公义。这是佩拉纠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证,而这一点也正是现代教会所一再谴责的,即认为人自身没有能力行善。他尤其反对《忏悔录》中的一段话,他说:

“给我你所命令的,命令你所愿意的。”在佩拉纠看来,这仿佛是说人就像一个提线木偶,没有自主的能动性。因此,佩拉纠对《忏悔录》持相对批评的态度,尽管当时《忏悔录》已非常流行。然而,《忏悔录》中记述的经历对奥古斯丁却造成了极深的影响。反观奥古斯丁和马丁·路德的经历,他们生命中都有着强烈的个人体验,并由此构建了各自的神学传统,这亦是其思想的一个特点。

这也就呈现出这样一个特点,因此奥古斯丁便开始与佩纳诸论战。最终,奥古斯丁无疑赢得了论战。但是,他的胜利究竟是完胜还是险胜,这一点我们稍后就能看到。奥古斯丁在与佩纳诸论战中的观点,实际上并未被天主教会完全采纳。反而是宗教改革之后的新教,更为彻底地采纳了奥古斯丁的观点。当然,这已是后话。

由于这个问题相当复杂,我主要参考的是二手材料。其中一本较新的材料,是这本由荒阿力克山加所著、于2014年出版的书。书中探讨了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教导的转变,他确实经历了一个转变:在早期,为了摆脱摩尼教的宿命论和意志捆绑论,他强调自由意志的作用和责任性;但后来,为了反对佩拉纠主义,他转而强调神恩。

在原罪和捆绑意志的教导下,必要性进一步限制了自由意志的作用,最终导致了预定论的产生。为本书做背景介绍的特斯拉是一位学者,我采用的便是其观点。这位学者认为,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和恩典的教导是有转变的:起初在他摆脱摩尼教时,他承认自由意志中积极主动的部分,认为我们不像摩尼教那样是宿命的。

但是到了与佩拉纠论战的时候,他开始倾向于认为,由于原罪和意志被捆绑的原因,我们的自由意志受限了。我们似乎只能犯罪,做什么都不能讨神欢喜了,这样的观点便出现了。那么当奥古斯丁谈论此事时,他特别参考了(我在此也再次参考)一位学者在2015年的一个观点,他说:

婴儿可以因父母的意愿而受洗得救,与此类似,他们也因父母怀孕的行为而承受了亚当的罪。根据这位学者的阐述,奥古斯丁承认婴儿是通过父母交合的行为来承受亚当之罪的。他认为,父母间的这种交合是由激情所产生,因此是不好的、污秽的。

这个行为本身便将亚当的罪传递到婴儿当中。尽管婴儿一出生时,尚不知分辨左右,也没有能力犯罪,但这种观点仍然认为该婴儿有罪。而这个罪,便是由于此原因所承受的。至于这种教导在东正教中是否存在,我并不认为此观点在东正教中是主流,或者说其论述会如此详细,即婴儿有原罪是源于父母的交合。

并继承了亚当所犯的罪行。这种观点,我在东正教教会的教父当中是没有看到过,也没有听说过,这是一种非常细致的解读。那么,东正教有没有关于原罪的概念呢?是有的。其原罪的概念更多是指,亚当犯罪以后,他承担了这种罪的后果。那么,罪的后果是什么呢?即人是必死的,肉体是会朽坏的,他的意志会软弱,肉欲也会比较冲动。

这就像一个人进入了生病的状态一样。我更倾向于认为,这就是东正教所说的原罪。如果说东正教有原罪的教义,那也不是指直接继承了亚当的罪。例如,我读到过尼赛的格列高列关于婴儿夭折的论述,他最终的观点是,那些夭折的婴儿,是因为当时古代技术落后、医术不发达,所以很多婴儿出生后没过几个月就夭折了。这也是为什么教会在传统上要等婴儿出生四十天以后。

奉献礼或洗礼之所以在四十天后才于教堂进行,是因为在此之前,婴儿处于非常软弱的状态,有些婴儿会因各种原因而夭折。因此,当时教会的一些教父们便开始撰文,探讨婴儿为何夭折以及上帝的旨意为何。信徒们会与这些神职人员谈论他们的情况。尼撒的格列高利在论及婴儿夭折这一问题时,试图去安慰他们。他的观点是,婴儿没有带着罪,离世时会回到上帝的怀抱。

所以,有的婴儿可能是来不及受洗的。因此,这可以视为尼撒的格里高利关于婴儿夭折的一种解释。那么,第二个非常重要的方面,是关于原则的概念,它来自于奥古斯丁对“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;罪因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”这句话的理解。所以他在这里面所讨论的,就是这个罪。

我不知道他们拉丁文的翻译是什么样的。这个“罪”是一个阴性的词。在这里,它意为“死”,并且此处有一个借词。奥古斯丁关于原罪的观点,就是所有的人都继承了亚当所犯的罪行。我认为最主要的一节经文是来自于罗马书五章十二节,即“罪因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”。

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他便将这个词与罪等同起来。这个词可以翻译为“on which”,即“在此之上”。因为在此之上,所有人都犯了罪,都有罪行。但是,如果阅读希腊原文,就会发现这个介词完全可以指向死,而不是罪,其意思就是在死亡当中。

“众人都有了罪”可以这样翻译,但在我们的和合本中是“因为众人都犯了罪”。由此可见,和合本在翻译时,其实是参照了奥古斯丁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。按照他的解释,因此死亡就临到了众人,并且在这死亡里面,所有人都犯了罪。但奥古斯丁认为,众人犯罪是在亚当所犯的那个罪当中。

因为罪是从一人而来,在亚当所犯的罪之上,所有人都因此犯了罪。所以这就构成了奥古斯丁关于原罪的一种解释。然而,我认为这种解释在我所读的希腊教父文献里面是没有出现过的。我并不认为他们关于自由意志和恩典的教导,跟奥古斯丁的观点是如出一辙的,情况并非如此。关于这一点,我个人是比较肯定的。至少,若有学者对此提出反对,也可以商榷。

刚才所引用的,便是某位学者关于原罪的观点。当我们探讨自由意志与恩典时,会发现其与诸多因素相关,例如婴儿洗礼与原罪等议题便是交织在一起的。对此存在几种观点,首先,奥古斯丁的观点如下:亚当与夏娃所犯的罪,被称为“Primal sin”,这即是亚当最初所犯的主要罪行;而所有人因是亚当的后裔。

奥古斯丁建立了一套关于原罪的系统理论。当亚当与夏娃最初犯罪时,他们所犯的罪便通过男女的交合传递下来。因此,所有人自出生起就都带有原罪。在英文中,这个概念被称为“inherited sin”,即所有人都继承了罪。那么是继承谁的罪呢?是继承亚当的原罪。这其中还包括“common guilty and the constitutional”、“for dissolved desire”以及其他一些欲望的扭曲。

此外还包括无知。还有一种罪是其后果,即死亡。接着探讨原罪和罪的后果是如何代代相传的。在该学者的分析中,他区分了三种罪:第一种是罪,第二种是罪的后果,第三种是罪的惩罚。原罪是指罪的惩罚,也就是说,每一个人都有原罪。

都获得了这个罪的惩罚。我们再看最后一个解释:两种生命在亚当里,这种生命有着柏拉图“灵魂先存”的意味。在亚当里具体的存在,并不暗示灵魂的起源,因为它解释了众人如何在亚当中存在并活动。这也是奥古斯丁关于灵魂起源论述的另一个观点。奥古斯丁基本上赞成灵魂和肉体是由上帝创造的,但是他又有所犹豫,因为如果持守……

按照这种观点,其原罪论便比较难以融入。原因在于,如果一个婴儿的肉体与灵魂皆为上帝所赐,尤其是他的灵魂,那么上帝所赐予的理应是良善的,其所造的灵魂也应是良善且无罪的。那么,要如何将原罪置入上帝所造的灵魂之中呢?因此,我并不认为奥古斯丁……

在《论灵魂的起源》中,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论述。这是关于其原罪论的观点。总结而言,他认为所有人都犯了罪,且继承了亚当的罪。这种被继承的罪(inherited sin),在当前西方教会的传统里,意指人有原罪是因所有婴孩都继承了亚当的罪。然而,在东方教会(东正教)中,对此的解释不尽相同,其解释可能更侧重于所有人都继承了亚当犯罪的后果。

其后果是,人有犯罪的倾向,也更容易受到魔鬼撒旦的蛊惑,这一点是可以接受的。但是,若说人完全继承了亚当的原罪,那么我便无法解释,为何在《论夭折的婴儿》中,尼撒的格列高利赞成他们可以去天国。最令人费解的结局是,他们生来就背负着千万年的罪,自己却不知为何,最终竟是幸福的。

另一位影响者是Ruth。其原因是为了’Santa’。其实,人悠长的生命就是一种助跑,而这正是因为他们有原罪。这是奥古斯丁的观点,也是某位学者对该观点的解释。第二点,亚当违背了上帝。

这使全人类在神面前都犯了罪。即使是那些从未有机会凭自己意愿或行动的人,也继承了罪。因此,原罪可以等同于这种继承而来的罪。罪不仅是效法,因为他也引用《诗篇》五十一篇,指出原罪是通过性交传递的。这种“原罪通过性交传递”的观点,可能是奥古斯丁一种较为独特的解释,此前从未有人如此解释过原罪的传递方式。在我所接触的东方教父中,也从未有过这样的解释。

从中可以看出几点。奥古斯丁为反对佩拉纠主义,强调人继承了亚当的罪。这罪是通过男女交合,即性交,传递给婴孩儿的。这一点是清晰的,或者说,这也是我们现在所听到的西方教会原罪论的标准说法。此外,当我们探讨原罪论时,也会涉及灵魂起源论。关于灵魂的起源也有几种说法。在早期,例如特土良就相信灵魂遗传说。他认为灵魂是物质的,通过父母的精子与卵子传递给下一代。这种观念在中国人中也存在。

很多中国人认为我们是永生的,其原因在于我们的生命会传递给下一代。这种观点认为,生命的产生不只是精子和卵子,即肉体基因的一部分传递给下一代,也包含灵魂的一部分随之传递。这有些类似于特土良的“灵魂遗传说”,该学说主张儿女的灵魂是透过父母的灵魂传递出来的。不过,这个学说后来在基督教中被官方所否定,称其不符合基督教教义。

关于灵魂的起源,它并非由父母传递而来,因此不是遗传的,而是被创造的。从我们所了解的东正教,即东方教会的主流观点来看,创造说占据了主导地位。例如,学者奥古斯丁并未完全接受创造说,他无法接受“父母性交只产生身体,灵魂应由上帝所造”的观点,因为这不符合他的原罪说。因此,奥古斯丁关于灵魂起源的理论,并不像东方教会(如金口约翰与大圣巴西尔在《传绘规》中所提到的)那样明确。

人人都继承了道种,拥有行善的潜能,而这都是神所赋予的。此观点与金口约翰的看法基本一致,即上帝起初向亚当吹气的动作,如今仍在持续发生。人的灵魂既然是上帝创造的,那么婴儿如何继承原罪便成了一个巨大的疑问。然而,奥古斯丁为了建立其原罪论,并未完全接受创造说。因此,原罪论是奥古斯丁的经典观点之一,其主张罪是通过种子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。

在此,我们可以探讨关于灵魂遗传说的几个观点。首先,关于灵魂的起源,奥利金的观点是灵魂先存,此观点后被定为异端。其次是特土良的观点,认为灵魂通过父母的肉身遗传,这也被教会定为异端而不被接受。后来,东方教会(即希腊教会与叙利亚教会)较为流行的官方观点是灵魂神创说,这也是主流观点,天主教会亦然。然而,奥古斯丁似乎两种观点都无法接受,因为他相信原罪说,而灵魂神创的说法与人有原罪的教义是相互冲突的。

因此,这就很难被中和,从而造成了现在的这种现象。接下来,我们简单看一下奥古斯丁之后的一些重要会议。公元415年,狄奥斯波利斯(Diospolis)会议宣布佩拉纠派的观点为正统;然而在公元418年,迦太基会议则谴责了其观点。同年,奥古斯丁就此致信西克斯图(Sixtus),即著名的第194封书信。

当时,叙利亚教会一位非常有名的导师Celdoce,反对奥古斯丁关于原罪论的说法。为此,奥古斯丁在426至427年间,进一步撰写书信和专门的著作,如《论恩典与自由意志》与《论劝谏与恩典》,来为他的原罪论进行辩护。之后在428年至429年,奥古斯丁又进一步撰写了关于预定论的著作。

关于圣人的预定论,这一理论是在奥古斯丁晚年时才最终被完整阐述的。那么,东正教是否相信预定论呢?基本上,东正教对此说法的态度要视乎具体的解释。例如,唐绝神父便认为预定论是异端的教导。但是,如果阅读一些希腊教父的著作,比如七、八世纪的大马士革的约翰,会发现他也接受预定论。然而,他所说的并非指一个人被预定得救或不得救,以及其自由意志是否参与其中,他的基本观点是预定源于上帝对万事的预知。

所以他预定了,但他并不强迫人,否则这就成了宿命论。因此,预定论在东正教中或许从来都不是一个流行的教导。因为如果说人已被预定,那你就不需要努力了。既然你知道自己已被预定,努力还有何用呢?你便没有必要努力了。所以,这与他们的灵修传统是相冲突的。谈及灵修,若不努力,又何谈修行呢?如果你说自己已经得救,那我为何还需要灵修?难道我不需要努力、不需要操练、不需要遵守基督徒的诫命吗?难道我就这样得救了吗?

因此,预定论对于东正教(或说东方教会)的灵修传统而言,是不被看好的。换言之,东方教会的灵修传统或东方的希腊教父们,绝对不会将预定论强调到奥古斯丁那样的地步,这是肯定的。当然,我没有读过他的著作,但是从一些现代教会的教导中就可以看出来。公元430年奥古斯丁去世,此后,卡西安开始写作他的《会谈录》。那么,为何要提及卡西安的《会谈录》呢?因为我们之后就可以看到卡西安关于自由意志观点的教导。卡西安在《会谈录》里关于自由意志观点的教导,可以说算是为东方教会关于此议题的教导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。也就是说,他认为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,你不能重此轻彼,两者都不能舍弃。但这与奥古斯丁和佩拉纠的论战情况有所不同。

佩拉鸠斯越来越倾向于自由意志,奥古斯丁则越来越强调恩典,由此便产生了两个极端。之后可以看到,例如在公元431年,有一些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比较重要的著作被罗列出来,在这些文献中可以看到波波尼尤等人的观点。之后,在公元520年,又有一位教皇针对这些观点撰写了书信。可见,自由意志与恩典的问题在西方一直受到持续探讨,例如在公元850年(即九世纪)。然而,在东方教会,关于此问题的探讨则非常少见,几乎未曾出现过。

此外,还有像作者卡达·沙克·欧贝斯关于预定论、上帝的预定与自由意志,以及神圣预定等议题的论述,并为此召开了各种会议。首先,佩拉鸠与奥古斯丁之间的论战,在他们去世后依然持续存在,甚至延续至宗教改革时期。时至今日,这个问题依然存在,从未得到过真正的解决。在西方教会中情况就是如此。或者说,在天主教内部,这个问题就如同一颗埋下的定时炸弹,一直有人在争论其立场究竟孰是孰非,尽管天主教会竭力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。

所以我们再来看看他们的后续发展与著作。关于奥古斯丁的著作,在此就不细说了。例如卡西安的《会谈录》第十三篇,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献,它基本上代表了东方教会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观念。但是,《会谈录》第十三篇没有谈到灵魂起源、原罪、婴儿受洗等这些比较关键的问题。因为自由意志与这些问题纠葛在一起,所以这些议题是非常重要的。那么,我们再来看最后一个部分,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论证,这个论证是什么呢?

这个论证是接下来也与我们达成一致的。其中有一些关于上帝义定的相似推论,甚至可以说是所谓与生俱来的圣人的败坏。虽然奥古斯丁可能没有直接这么说,但这些推论对于后来的……

这种思想早在五世纪时便已出现。例如,一位比较推崇奥古斯丁的人就提出了极端预定论,这大概就是类似双重预定论的观点。但天主教会反对这种极端的看法,因为有像卡西安这样的教父们在其中进行调和。卡西安是天主教灵修传统中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,在西方的修道院里,他的《会谈录》及其简要会规几乎是人手一本。

是非常重要的属灵读物。因此,卡西安与奥古斯丁之间存在张力。我们不应认为卡西安与奥古斯丁是和睦相处的两位教父。在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议题上,卡西安更偏向于东正教,或者说是传统东方教会的观点。此时,又出现了一位名为Faggottius的人物,他反对这位修士的观点,即人对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。

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,在奥古斯丁与佩拉教的论战之后,新教的种子其实就已埋下。当时就已出现了诸如极端预定论的观点,即人对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。你不需要做什么,救恩与你的努力无关,完全是神的恩典。这便是这位修士的典型观点,也正是新教徒观点的雏形。

因此,这位作者反对了这些观点,并撰写了《论道成肉身》(On the Incarnation)与《主耶稣基督的恩典》(The Grac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)。这位修士也写了关于这场论战的文章。我们可以看到,在奥古斯丁去世以后,这场论战也从未结束。这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。在宗教改革中,比较有名的观点包括约翰·加尔文的双重预定论,以及马丁·路德关于被捆绑的自由意志的论点。最终,在宗教改革之后的改革家们中间,出现了加尔文主义的教导,例如人是全然败坏的、恩典是不可抗拒的,以及人是被预定的。

因此,一位名叫Tesker的学者曾说,如果奥古斯丁有机会读到卡西安的《会谈录》第十三篇,他可能就不会写出观点如此极端的著作。总而言之,我们称奥古斯丁为圣人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每一句话或每一种观点都是正确的。若从东正教或东方教会的角度来看,在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问题上,奥古斯丁的观点是比较极端的,而到了宗教改革时期,这一观点则走向了更为极端。

曾撰写过一些著作,专门反对新教传统中的一种观点,即所谓的“一就永就论”,也就是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说法。此论点完全是基于预定论、原罪、神恩独作等观念结合而成,是一种为方便传福音而设的托词。因此,许多人在传福音时便说:“你举手祷告,就得救了。”

你不用再为救恩担忧,接下来的任务只有一个,就是传福音,也无需为你的救恩做任何努力。然而,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。观察当今西方教会世俗化和堕落的倾向,便知道这种教导对教会的属灵建树与成长起到了多大的破坏作用。很多教会都已经接受了同性恋牧师,许多教会的基督徒也跟世俗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了。

这不仅是西方教会,更是整个西方的传统或文化需要极度反省的内容。也就是说,我们是否应该参考东方教会的属灵传统,并重新加以借鉴?我相信我们的平台在这一方面,至少为中文界提供了另一种选项,即一个可选择的方向。关于阅读笔记,以上是我个人推荐的一些阅读方式。

这是我个人阅读并总结的内容,在此不作细述。我们本可继续研读,但单次课程无法涵盖过多内容。许多相关著作已有译本,例如《论圣灵与仪文》、《论本性与恩典》、《论佩拉纠》、《论决意》、《论基督的恩典》及《论原罪》,这些都收录于《论恩典与自由意志》一书中。建议各位有机会可以参考该书。

当然,每个人读这本书都有不一样的视角。许多认同约翰·加尔文和马丁·路德观点的新教徒,可能会强化并为奥古斯丁的这种观点辩护。而我是站在东方教会及灵修传统的视角,为大家提供一种新的解读可能性。我个人的总结是,奥古斯丁在与佩拉纠的论战中,逐渐将神学的天平过于倾向于上帝恩典这一端,但他并未得出像后来的约翰·加尔文或马丁·路德的追随者那样的结论。

一些解读奥古斯丁著作的人持有极端观点。例如,我们刚才读到的那位修士便认为,人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,在得救这件事上完全做不了什么,这就涉及双重预定论与被捆绑的自由意志。奥古斯丁本人在与佩拉纠论战时,可能并没有走到这一步,但是后来的改教家或奥古斯丁的追随者,则很可能将之诠释到这个程度。因此我们可以看出,在神学教导上……

稍微的一点偏差,就会导致整个教派或教会在属灵的倾向和气氛上发生比较大的变化。这种变化在短期内可能看不出来,但经过例如宗教改革五百年这样的历程后,便会逐渐看清这是怎么一回事,这种现象就是这样出现的。好的,我们今天就讲到这里。这几个问题留给大家思考,然后我们用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来探讨一下。

如果大家有问题,可以随时提问。请问大家有什么问题吗?或者,我们也可以聊一聊其他话题。都没有问题吗?你们可以开麦发言,也可以在聊天区留言。此外,如果有什么反馈,也欢迎提出来。

非常感谢,您分享的内容确实不少。实际上,我只听到了其中的部分内容。接下来,我想跟大家说一下我的解读,当然,这仅仅是我的个人解读。

这是《长会规》第二篇,在此我给大家分享一下。其原文作者为圣巴西尔,这是他所著的《长会规》第二篇,以下是我翻译的部分内容。我们接着往下看,我们只需阅读这一段即可,这正是我想要强调的部分。他在此书中是这么说的。圣巴西尔是一位早期的希腊教父,而他的《长会规》对整个教会的灵修与隐修传统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。这便是我翻译并公开分享给大家的部分内容,他是这样说的:“爱神是无师自通的。”

正如我们无需学习就喜欢光、渴望活着,也没有人教导儿女要爱父母或其养育者。同样,我们更加确信,对神的渴望并非外在学习的结果,而是在人的生命形成之时,一颗种子就已从上帝那里落入我们心中。这颗种子朝向爱的开端,是与神相遇的学校,需要我们接受祂,并悉心照料。

精心养育,并借着上帝的恩典引他至完全。刚才关于“圆善”的回应很好,这基本上是奥古斯丁非常经典的圆善说,也可以说是信本善还是信本恶的问题,如同孟子和荀子的争论。其实,从巴西尔的《常会规》与奥古斯丁对原罪论的坚持上,便可看出部分端倪。由此可见,在东方教会的灵修传统中,是强调人的主动性与主观能动性的。

这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,即人在被造时的状态:上帝创造了他的灵魂,并在生命形成的同时落入我们心中。这一点与儒家所强调的“四端”有类似之处,但我们相信希腊教会的阐述更为深刻。也就是说,人是能够向上的,他只需要进入“与神会面的学校”,在当时的背景下,这指的就是教会和修道院。

在这些教会和修道院的引导下,灵修的种子是能够开花结果的。因此,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修院传统和灵修传统来说,如果打压自由意志的主观能动性,那它就发展不起来,或者说也没有人会感兴趣。这就像我们以前曾碰到一些弟兄姊妹反映说:“我们已经得救了,还需要修道主义干什么?”这正是此意。所以我们可以看到。

以上就是我的一个观点和论证。我认为,希腊教父们主张人是有原善的,这颗善的种子是由上帝种在其内心的。这便是他们的核心观点。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?如果没有,我们今天就到这里。关于奥古斯丁的内容已经全部讲完,我们下一期将开始讨论新的内容。

希望我们的课程能够帮助到你们。我们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,谢谢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