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:笔者的视角始终是东方教会灵修传统,笔者在为它开路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“障碍物”(比如一救永救的教导),为了剔除它们,才有了笔者的系列文章。这并非因为笔者好辩,而是站在东方教会传统对中国教会的善意提醒。本文回答了一些读者和学员的疑问,兼澄清公孙姑娘文章中对笔者的误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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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什么是东方教会的救恩观

答:

东方教会的救恩观,阿塔纳修用一句话基本概况了:上帝成为人,为了让人可以成为”神”。这是站在本体论去探讨救恩的,希腊人喜欢本体论。而笔者喜欢讲爱,把这句话换成中国人爱听的话就是:我们与主一生生死相许的爱情。本体论和爱其实是一码事,因为上帝就是爱。那爱上帝爱人的就是与上帝相交,与上帝相交就是生命,就是永生。

站在东方教会灵修传统的视角,教父们会反对一救永救的教导,反对“不可抗拒”的恩典,反对人全然败坏到只会作恶,或不由自主地“同意”(即无法拒绝)神恩的地步,反对救恩全然出于上帝以至于人完全没有参与救恩的过程,反对仅仅理解救恩为一个时间点或时间段,而不是我们与主一生生死相许的爱的关系。此外,教父们也不会公开在教会宣讲预定论,因为预定论首先是个奥秘,于上帝而言是合宜的,但信徒若拿来宣告自己一救永救就僭越了上帝救人的主权,变相“强迫”上帝救他了。

问:您的文章是不是否定传统救恩论?救恩与成圣是两码事吗?

答:笔者认为,若传统的救恩论是指将因信称义等同于救恩,甚至认为上帝会在某个时间点或时段借着因信称义的方式“预定”一个人的救恩——这恰恰是一救永救的教导,那么东方教会是否定这种传统救恩论的。对东方教会而言,成圣才等于救恩,因信称义只是救恩的必要条件,而非充要条件。东方教会认为救恩不是在一个时间点或一个时间段确定的,而是我们与主一生生死相许的爱情。

正如结婚是在一个时间段发生的,但结婚只是婚姻的开始而非结束,婚姻是一生的过程,是血约。照样,因信称义,受洗加入教会只是人加入教会,嫁给主耶稣的开始,换句话说,因信称义和受洗只讲明一件事:我们与主结婚了,但并没有告诉我们这段婚姻是否能白头偕老。

婚姻关系是需要经营和维持的,妻子应对丈夫保持忠贞,听他的话,否则她嘴上说爱丈夫,行为上却出轨,犯奸淫,怎么说她真心爱丈夫呢?照样,那嘴上说主啊,主啊,我爱你,转个身就犯罪得罪主的人,怎能说是真爱主呢?结婚是有离婚的,声称嫁给了基督,行为却如同娼妇(指不守主的诫命),还不能忍耐到底,就有丧失救恩的危险了。主耶稣说,唯有忍耐到底的,将要得救,又说,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,唯独遵守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,就是这个意思了

问:人追求敬虔到什么程度才能得救呢?恐惧颤栗生活的人怎么获得真平安呢?当我们难以做到時,会怎么样呢?

答:笔者的一些浅见,站在东方教会灵修传统这个视角回答,建议仅供读者参考:

笔者以为不要问自己敬虔到什么程度才能得救,或者问自己能不能得救,因为得救的主权在乎上帝,不在乎我们自己如何宣称,因此,这部分上帝负责,交给上帝就好。

而我们要尽好自己当尽的本分,就是存着恐惧颤栗的心遵守主的一切诫命(参:腓2:12,虽然我们经常引用随后的13节:“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他的美意“, 却忘了12节自己当尽的本分)。

若没有遵守或难以做到,谦卑悔改去努力遵守(主会加力量让人可以遵守的,否则我们就可以推卸责任了)就好;若跌倒了,再爬起来,如此你才能找到真平安。因为哀恸的人有福了,他们必蒙安慰。努力遵守主的诫命,并且不断谦卑悔改才是得救的正途,这才是笔者所描述的与主生死相许的爱的关系。难以做到和松懈不遵行主的诫命是两码事。难以做到,跌倒爬起来就好,不断谦卑悔改就好;松懈的人是轻忽主的诫命,把他的话当耳旁风,明知故犯,也不放在心上(因为一救永救了),不知悔改者就是如此,他不觉得不遵守诫命是罪,他认为肉体享乐和天国可以同得,这真是痴人说梦。

对那些相信一救永救的人,笔者很难想象他们对主的诫命有多么“积极”。笔者就听说有人嗤笑早期的修道主义传统,认为大家都会上天堂,干嘛这么极端刻苦努力呢?显然,一救永救的教导会暗示信徒可以“松懈”主的诫命不遵守,因为不遵守也没关系,反正救恩已经在一个时间点或时段被永远确立了。这种教导产生的暗示是多么大的狂傲,多么僭越上帝救人的主权。那些因这种教导产生这种暗示的人必然轻忽主的诫命,他们有丧失救恩的危险。他们所拥有的平安也不是真平安,乃是出于他们虚假的幻想和欺骗。

因此,一救永救带来的并非什么安慰和平安,而是对主诫命的松懈和对上帝救人主权的僭越。这种教导造成了教会的世俗化,暗示人可以不必努力就进天国,也是东方教会灵修传统的路障,应该予以清除。这种教导若持续流行,教会将彻底丧失山上之城,光明之子的见证,人们将谴责基督徒与非信徒无异,后患无穷。

澄清公孙姑娘文章《因信称义:驳斥与回应》中对笔者的误解

公孙姑娘加了笔者微信,并发文《因信称义:驳斥与回应》回应我的两篇文章:《因信称义等于救恩吗》和《一旦得救永远得救不除,灵修传统不兴》,虽然笔者以为公孙姑娘似乎未能把握文章主旨,但乐意澄清她对本人的误解。公孙姑娘没有引用笔者文章的任何链接,在驳斥时仅是摘抄了笔者的只言片语,进行驳斥,似乎“着急”了些。故笔者澄清如下:

首先,文章开头就声称笔者是驳斥“驳新教因信称义和预定论”,这显然是一种误解,笔者驳斥的是教会中一救永救的教导,而非因信称义和预定论本身。文章末尾又说笔者认为是“因信称义的教导让人不遵守律法、不操练敬虔的灵魂”,这也不是笔者文章的观点和结论,显然是一种误解。故此,笔者再次澄清,笔者反对一救永救的教导,而非因信称义和预定论的教导。

其次,文中解读我的文章是“神人合作”的救恩立场,这也是一种误解,笔者在文章明确反对“神人合作”的救恩观,而是一生生死相许的爱情的救恩观。

最后,值得赞赏的是,公孙姑娘看似不是神学背景出生,也未引经据典来为她的文章辩护。但她似乎体味到了背后奥古斯丁与佩拉纠的论战气息,即自由意志与神恩的关系。并且行文中似乎暗示笔者一些立场的合理处,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探讨。

再次感谢公孙姑娘的回应,笔者并非好辩之人,然而怕引起不必要的误解,笔者在此澄清自己的观点。